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湖南应按照“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服务大贸易、促进大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调控手段,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快我省中部国际商贸城建设,促进商贸产业快速发展。
(一)注重规划引导,推动商贸物流城建设
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政策支持,对全省商贸物流业的布局、发展目标、发展路径等至关重要。省委省政府要在组织领导、宏观规划、政策措施等方面为我省打造中部商贸物流城提供顶层设计。湘潭市岳塘经开区位于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地区,交通条件得天独厚,拓展空间较大,建议作为中部国际商贸城首选地,按照高水平、高起点、国际化要求编制中部国际商贸城建设方案和规划,将湖南建设中部国际商贸城挤进国家商贸物流规划及重点工作,进入湖南省商贸物流业“十三五”规划,列入省商贸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从制度层面引导全省商贸物流产业向其集中,实现我省物流产业有序聚集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
打造中国中部商贸城是一项涉及经济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建立健全与国家相对应的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发改、商务、规划、交通、国土、住建、文化、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中国中部国际商贸城建设,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商贸物流支持力度
建议湖南省、湘潭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运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手段加大直接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建设进度。支持在岳塘经开区建设重大商贸物流工程、培育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引导商贸物流资源整合集聚和传统物流改造提升。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或质押贷款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和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投资商贸物流领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相关支持政策。
(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与市场监管
商贸主管部门要通过转变职能,全面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防范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保障商贸流通业的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尤其要做好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规范建设。推进物流系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尽快建立物流标准化推进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对食品等关系公众利益的检测信息定期公布,引导市民正确消费。将关系国计民生的商贸大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来对待,享受相应的政策。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支持商贸重点项目建设的力度,加快大型购物广场、中心商业区的建设。
(五)加强人才开发,提高商贸物流队伍素质
要充分认识商贸物流人才是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从战略高度加快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设好人才队伍。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造就高层次经营人才和提高全员素质并重,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急需的商贸职业经理、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会展等方面的人才。加大商贸物流职业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支职业化、现代化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为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室主任)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2015年08月05日